【侨报记者邱晨4月9日洛杉矶报道】加州的47号提案由选民投票通过并成为法律已有10年,可近年来有关47号提案的讨论,甚至争议却越来越多,争议的焦点之一在于,将盗窃金额是否超过950元做为判定盗窃者是否应受重罪惩罚的门槛是否太低。引发这场争议的原因之一是,近年来社区内盗窃案件频发,特别是发生在零售业的盗窃案件让商家遭受了重大损失。加州检察总长邦塔(Robert Bonta)日前就47号提案表达了他的观点。
邦塔说,以950元定为衡量盗窃嫌犯是否应受到重罪处罚的标准在全美50州中是第十低的,即全美仅有9个州所定的相关标准低于加州的这一标准。按照加州47号提案所定标准,盗窃嫌犯所盗资产超过950元即属重罪,否则按照轻罪处罚。
邦塔强调说,加州以盗窃资金是否超过950元作为是否从重处罚嫌犯的标准属全美最严厉的州之一。他说,得克萨斯州衡量盗窃嫌犯是否从重惩罚的标准是2499元,而在加州若盗窃嫌犯盗窃的金额是如此多的话定会受到重罪处罚。在加州,盗窃金额超过950元则属重罪,囚禁时间超过1年;若盗窃金额未超过950元则属轻罪,囚禁时间为6个月至1年。
邦塔受访时一连重复了3遍:“轻罪也是罪,轻罪也是罪,轻罪也是罪。”他说,对于那些犯了法的人就要抓起来,这包括那些犯了轻罪的人,要让他们对自己的罪行负责。即便是“那些盗窃金额在950元以下的嫌犯,我们要把他们抓起来,让他们在狱中服刑6个月。”邦塔评论说,加州的47号提案目前仍是执法人员执法的重要法源依据。
邦塔就最近洛杉矶市警局抓捕的一批打砸抢“快闪”式盗窃嫌犯的罪行评论说,这些嫌犯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受到重罪处罚,他们的盗窃金额超过了3000元,而且还涉嫌抢劫、对零售业的工作人员动用武力等。他补充说,不仅是这些直接参与犯罪的人要受到严厉的惩处,那些利用网络平台协助销赃的人也会受到惩处。
邦塔说,作为加州检察总长,他鼓励选民讨论、审视已通过的法案,他也注意到有人在发起对于47号提案的联署,希望能够得到足够的票数,以把47号提案放在今年11月的选票上供选民投票表决。